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粮食储备体系及运行机制的建议

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粮食储备体系及运行机制的建议*

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信息联络员 省政府参事  侯立军

 

    一、现行粮食储备体系及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

1、粮食储备主体单一。目前我国的粮食储备主要以政府储备为主,企业与家庭的储备量较小。政府的粮储风险和责任加重,仓储空间不足,粮食的储存、保管、整理等费用过高,国家财政负担沉重。

2、粮食库存大量积压,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、地区结构、产销结构失衡。我国目前粮食储备数量庞大,储备粮轮换遇到诸多困难;从品种上看,玉米储备规模偏大,大米和小麦储备相对不足;从区域上看,产区储备规模过大,销区储备相对不足。

3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执行细则不明,缺乏协调与监管。实际工作中,中央储备的事权范围涵盖了地方储备的事权范围,两者既存在职能叠加,也存在相互竞争。在制度设计上,事权与财权不统一,政企不分,协调监管缺位。

4、现行的粮食储备体系及运行机制缺乏创新性、灵活性和适应性。粮食市场与政府储备没能做到有效协调运行,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。

二、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及运行机制的建议

粮食储备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“蓄水池”,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具体建议是:

一是加强与生产环节的互动,有效控制增量。在目前粮食库存量过大、销售困难、进口粮价格较低的情况下,可在一些土壤肥力较差和一定程度污染的地块实行休耕,通过减少产量来减轻政策性粮食收储压力,同时也有利于土壤条件的改善。

二是探索以销定储的模式,鼓励地方储备企业收购优质粮食,以有效降低储备粮轮换新陈差价,减轻财政负担。

三是发展“储加结合”模式,盘活粮食储备。鼓励粮食加工企业采购国内存粮进行深度加工转化,以加工产业引领和带动收、储、销、出口整个产业链的联动;实行动态储备,通过与下游加工企业结合等方式,将部分储备粮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。可将常年储备量20~30%的粮食始终保持在动态、有序的轮换之中,进一步盘活粮食储备。

四是适当调整粮食储存周期。根据不同粮食品种、品质,精确确定粮食储备周期,对于优质粮食,因其对储存条件要求高,不利于长时间储存,可适当缩短其储存周期,而不受政策性储备粮储存期一般为3年的时间限制。

五是地方储备粮与中央储备粮在功能定位、品种结构、地域布局上应相互衔接和补充。地方储备应以成品粮为主,确保区域市场稳定,增强调控的整体合力。而中央储备应以原粮为主,适当储备些成品粮。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在区域库点设置上也需进行必要的调整,避免功能相似的库点因地域上的重复设置形成不必要的竞争。

六是建立健全科学、完备的粮食法律制度体系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,加强储备粮的规范化管理。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,加强行业监管的力度,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,为粮食企业营造公平竞争、相互促进的行业氛围。通过制度化、法律化、规范化的管理,建立良好、健康的粮食储备及运行机制。



* 本文2016年上报中央统战部的工作建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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